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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在幼儿园新设置副高级职称。2016年湖南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内容请查看下文:
2016年湖南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记者了解到,要通过这次改革在全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分别对应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教师,其中,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在幼儿园新设置副高级职称。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行职称(职务)“即评即聘”,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好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统一制度、分类管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个原则,处理好人员过渡、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等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好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
据悉,根据会议精神,9月底前,各市州改革实施方案报省里审批;10月底前,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改革:中小学教师增设正高职称
《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华表示,此前,中学老师的职称最高只能到副高,而小学老师职称最高是中级。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对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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