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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门头沟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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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

2.初中入学

(1)单校划片: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划定的初中学校;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接收片区内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对待生)。

(2)多校划片: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永定地区的大峪一小和实验二小永定分校共同对应大峪中学分校和首师大永定分校,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根据两所中学计划招生数(除去政策规定的特长生、住宿生数等),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学校(其中,2016年大峪中学分校在接收划定片区和人大附小京西校区京籍小学毕业生后的剩余学位数参加随机派位)。多校划片的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3)小学毕业生因棚户区改造和山区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的,可以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对应的学校入学。但如果该学校接收确有困难,则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解决。

(4)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县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小学进行初审合格后,在就读的小学打印并填写“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申请表”,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我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再由家长到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申请表交回我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我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特长生入学

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在市教委备案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可在门头沟区跨片招生,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收学生。2016年开始,特长生项目和数量将向中华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

(6)就读寄宿学校

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6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寄宿学校招收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

(7)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入学名单经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录入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录取名册中的学生和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将不再设置手工录入学生的功能。

(8)2016年门头沟区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由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实行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四)关于入学的要求

为保证门头沟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都能够入学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统一操作,按计划招生。

各学校应服从区教委的统一调剂和安排,顾全大局、服务全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稳妥解决有关入学问题的信访和纠纷。

(五)关于收费

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和借读费等。

(六)关于规范操作

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要按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放暑假前,各小学要负责本校毕业学生的教育工作。

2.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执行,对于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严肃处理。

3.区教委将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各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的现象,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强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要求各学校在接收学生后,要立即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招生部门随时检查和调用数据库中的数据。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对按照政策安排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接收。

5.关于落实公示制度

(1)区教委将向社会及时公示门头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

在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经验,按规定时间将“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招生工作总结”报送区教委发展规划科和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七)关于信访工作

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释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首都教育形象,确保社会稳定。区教委监察科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等信访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八)关于宣传与监督工作

加强对门头沟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区教委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2016年,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及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4月10日起实施。

监督电话:6984 3537(区教委发展规划科)

6984 0444(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北京门头沟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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