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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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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三情况可在

非户籍所在地就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就学,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 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 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其他特殊群体这样入学

除军人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外,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也作了规定。

1.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2. 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3. 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但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4.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拆迁户子女这样入学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小招”常见问题这样处理

针对小学招生的一些问题,市教育局也进行了解答:

1.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房产,如父母一方与适龄子女的户籍同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其适龄子女可以划片入学。

2.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产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3.适龄儿童与祖辈共有房产(除祖辈、适龄儿童外,房产证上没有其他人,适龄儿童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4.父母双方、祖辈在五区内均无房产,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的户籍在曾祖辈房产所在地,并将其作为日常居住地,如能提供曾祖辈与父辈的关系证明,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5.适龄儿童单独持有房产,且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6.适龄儿童的父母与他人(祖辈除外)共有一套房产,适龄儿童不符合共有房产所在地的划片条件。

7.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租住房管局及佛教协会公租房,父母持有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的户籍在该公租房,并将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祖父母辈、父母五区内未购房,祖父母辈持有房管局及佛教协会公租房租赁凭证,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辈的公租房作为日常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适龄儿童可以在公租房所在地划片入学。

8.租住在单位公租房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公租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的条件。

9.适龄儿童为养父母领养,未报户口,如能出具民政部门的领养证明,由养父母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0.有户籍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受一样的入学政策。

11.没有户籍,但出生证能证明是适龄儿童的由其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同样适用于没有户籍的非婚生子女)。

12.仍有学位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应安排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3.五区内进城务工人员暂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时,适龄子女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14.父(母)持有房管局公租房租赁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不需提供父母暂住证,如另具备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可在公租房所在区参加电脑派位,与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具有同等优先派位的资格。

15.适龄儿童户口不在五区,父母一方为五区集体户口,另一方持不同区的暂住证,在具备“三证”的前提下在实际暂住地所在区参加电脑派位。

16.适龄儿童户口不在五区,父母双方持有不同区的暂住证,在具备“三证”的前提下由其实际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7.对于不符合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照顾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已购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如提供预告登记证,其随迁子女与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具有同等优先派位的资格;父母提供购房合同及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证明等材料的,其随迁子女可参加电脑派位。

18.适龄儿童入学时如能提供应入学当年经审批的延缓入学申请,符合划片政策的按片内生安排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校条件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不能提供应入学当年经审批的缓入学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安排入学。

小招日程表

1.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五城区片内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

2.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或县(市)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县(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等)。

3.五城区除台商子女、随迁子女以外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在8月11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期间携带相关凭证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就读小学。

4.8月22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5.五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

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8月23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福建小学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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