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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南安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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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三、报名时间

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分别为7月30日-31日和8月8日,第二批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1日,剩余学位招收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1日;其他小学(除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外)登记报名时间(包括剩余学位招收对象登记报名时间)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确定。

四、招生办法

㈠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招生办法

⑴招生对象的认定: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⑵6月20日前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向辖区内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所在学校提供,社区或居委会填写并分发、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7月20日至21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通知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⑶7月22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28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2.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⑴现役军人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小学就读者,南安市人民武装部应在7月21日前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学生《预防接种证》、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⑵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泉州市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市直小学、乡镇(街道)小学就读者,南安市人才办应在7月21日前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⑶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2017年5月1日前(不包括2017年5月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的市区市直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就读者,于7月20日至21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或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应在2017年5月1日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就学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市区市直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应送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3.其他小学(除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外)招生办法

⑴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必须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属同一服务区域。

⑵7月1日前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向辖区内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所在学校提供,社区或村(居)委会填写并分发),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通知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届时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⑶其他小学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由所在乡镇(街道)制定。

㈡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公布第二批招生对象学位时间分别为7月29日、8月8日和9日,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报名材料:

⑴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19日户口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

⑵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3.报名审核

第二批招生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名单

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公示符合第二批第一类的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8月1日-7日,公示符合第二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8月12日-18日。家长如对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5.招生办法

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国专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先招收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19日户口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确定招收对象);如果市区市直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及柳城中心小学第一次招收后还有招生学位余额,通过填报志愿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收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第二批第一类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剩余未被招收的市区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小学就读,国专小学由梅山镇政府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小学就读)。如果招收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对象后学校还有招生学位余额,再招收第二批第二类招生对象,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小学就读)。

6.派位时间

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溪美中心小学(第四小学)、柳城中心小学派位时间分别为8月8日、9日、19日;国专小学派位时间为8月8日和19日,派位后第一时间公示确定招收符合剩余学位条件对象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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