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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6-05-08

邕宁区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方案 。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辖各中小学校、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6〕1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6〕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邕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要分别进入小学和初中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如下:

(一)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本城区常住户口。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本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规定和办法

(一)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报名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3.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4.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三)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积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需要城区教育局安排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报名材料,并于2016年6月6日至17日向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详细地址: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统一协调,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户口学生同等待遇,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对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出现故意刁难,互相推诿的情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做好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城区常住户口住户子女的就读工作。拆迁户子女需就读小学、初中的,由其父母持城区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小学、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服务地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五)在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和军烈属子女入学。

(六)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安排,邕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由邕宁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邕宁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生源由邕宁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统筹安排,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邕宁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6月11日,各中小学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服务地段。

(七)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高中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初中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并由城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他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这一比例将逐年提高。拥有南宁市市区户口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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