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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清镇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liax

2016-04-17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2016贵州清镇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贵州清镇市小学招生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贵州清镇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城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情况、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现就我市2015年秋季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普教优教”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在“户籍划片” “居住地划片”的基础上推进“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招生制度改革。

三、招生安排

(一)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在我市已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2、学校招生优先解决学校服务片区内户籍人口子女和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购房已入住(有房产证或有房子确权证等相关合法手续)人口子女,其次是在城区五社区有学位的学校解决职教城建设拆迁户子女(有房屋拆迁合同),再次在有学位的学校解决符合《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凡属清镇市户籍且从外地回来就读初一的学生,由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二)城区招生方式

1、小学招生

由社区中心校制定《社区中心校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公告》张贴到各幼儿园、小学、社区、村(居)。

(1)城区小学(红枫一至三小、红枫四小教育集团、实验一小)由中心校统一组织招生。

7月6日-7月10日,中心校在红枫二小一楼处设立报名处,组织中心校工作人员对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房屋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登记时,家长需要提供户口册原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无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供所购房合同、缴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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