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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包头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27

2016年包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昆都仑区家长们关注的,从昆都仑区教育局获悉,2016包头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昆都仑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昆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认真统计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结合我区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学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严格限制招收市四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的学生,不得与相邻区旗县争生源。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工作在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区教育局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原则。具有昆区户籍(且房户统一)的学生,按学校服务区域相对就近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暂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三、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昆区居住或具有昆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二)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适龄子女。

(三)在昆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昆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关于小学和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择校申请。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

(四)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

(六)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七)未尽事宜由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止)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服务片区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

1.小学招收具有昆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有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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