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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太原晋源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liax

2016-04-14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2016太原晋源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太原晋源区小学招生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太原晋源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中心校、各相关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现就我区2016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个原则)。区教育局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子女同等待遇。

二、工作体制

区教育局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全区小学入学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我区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吉康(晋源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梁巧忠(晋源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永芳(晋源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刘建德(晋源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刘雁华(晋源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米小禾(晋源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各中心校校长和直属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梁巧忠(兼)

成 员:刘雁华(兼)

杨旭东(晋源区教育局基教科科员)

各中心校、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并向区教育局报送领导组名单。

四、报名条件

1.凡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3.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除提供《居民户口簿》外,还须提供“四证”。即:《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

五、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管理体制,在市教育局的统筹下,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全部公办小学(含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能出现同一幢楼房划分为两个学区的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区教育局或委托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范围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实行公示: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六、小学入学办法

为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继续采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一)组织报名

今年全区小学入学工作报名时间统一规定为7月5日—15日。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工作。

1.晋源区户籍住址一致的子女报名:

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对口学区小学进行报名。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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