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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2016年杭州滨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滨江区家长们关注的,从滨江区教育局获悉,2016杭州滨江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滨江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1日至22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执行。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本区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
1.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依法享受各种政策的对象子女到相应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公办学校或滨虹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预登记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五、招生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六、其他
1.拆迁过渡家庭子女,凭拆迁过渡协议、户口簿、临时过渡地社区、街道证明,到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如过渡所在地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期满后一定时间内,应回住房分配地就读。
标签:浙江小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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