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浙江小学资讯

2016绍兴诸暨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

2016-05-18

(二)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2012年6月21日前登记的,依照2012学年招生政策入学;属2012年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其中属今年发文之日后再登记的,一律视作无效入学证明)。

(三)系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年军转干部、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政策性对象,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送教上门。

(五)符合条件的非诸暨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具体报名条件和要求按照诸政办发〔2009〕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

2.“二手房”须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方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或其已在城区置房,虽尚未取得房产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二手房”除外),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4.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七)适龄儿童父母属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提供一年(含)以上有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其它同等效力的有效证明);属进城经商人员的,需提供一年(含)以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经市场监管<工商>部门2013年度年检)、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纳税凭证、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档案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上述人员,同时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校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社区、行政村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学校班子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4学年,并由暨阳街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诸暨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绍兴诸暨市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绍兴诸暨市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浙江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绍兴诸暨市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绍兴诸暨市小学排名等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