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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绍兴柯桥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songj

2016-05-18

小学,是人们接受最初阶段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2016绍兴柯桥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纠风办、财政厅和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二〇一六年全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2016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

第二类:虽非施教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施教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三类:虽非施教区户籍,但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镇街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报名时间

各镇(街)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日—8日。

三、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镇街要根据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各中小学招生施教区范围。柯桥主城区2016年各校施教区详见附表。

施教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必须100%入学。适龄盲童可向省盲人学校(富阳)报名就读;适龄聋哑儿童可向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对坚持在普通班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学校要落实好相应的帮扶措施;中度残疾儿童可向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2.坚持“零择校”的原则。取消跨施教区择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严禁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费用。

3.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各小学应向初中学校提供小学毕业生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

4.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学校确定后,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小学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实行小班化试点的学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招生办法

按“合理控制班额、合理分类入学”的原则,在招生计划人数内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1.第一类新生按划定施教区优先保证入学。首先安排“住户一致”的新生入学。若该类新生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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