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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金华兰溪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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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六是父母有市区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且房产证时间满一年(房产证时间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报名时须携带房产证(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属营业房的需自主经营,并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3)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户籍不在兰溪市,要求在兰溪学校就读,符合上述第二类前五条且父母在兰溪市区没有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

2.招生安排

按照“就近入学、控制班额、按序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

(1)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务工人员子女按以下程序录取:

一是确定空余学额。市区小学、初中首先招收“户籍在市区的儿童少年”和“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之后确定各校空余学额,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报名申请。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报名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到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所在学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申请。

三是学校审核排序录取。学校审核排序时依据房产证的时间,时间早的排名在前;房产证时间相同的排序时依据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年限长的排名在前。学校根据空余学额,按照前后顺序录取,取满为止。

四是统筹安排。因居住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招生学额已满,而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2)符合第三类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下列区域和学校报名申请入学:

一是父母务工单位不在兰溪城区的,到务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学校报名申请入学。

二是父母务工单位在老城区的,读小学的到城北小学、城南小学报名申请入学,读初中的到城南初中报名申请入学;

三是父母务工单位在溪西横山路以东区域的,读小学到兰六中小学部报名申请入学,读初中到殿山中心学校报名申请入学;创业大道以南、南樵路以西及秋菱路以南、蕙兰路以西区域,小学到汪高小学报名申请入学;通济路以西,创业大道以北区域(秋菱路以南、蕙兰路以西区域除外),小学到登胜小学报名申请入学;元吉路至虹桕路以西的,初中到永昌初中报名申请入学;横山路以西、通济路以东,金千线以北区域小学和初中到殿山中心学校报名申请入学。

符合第三类报名条件但因学额已满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五)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82666143,82668077)。适龄的中轻度智障儿童(有证)可到兰溪市曙光学校就读,地址在马公滩教师进修学校校内,报名时间为7月2-4日,招生联系电话:88300399。适龄的轻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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