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19
(六)如果上级出台招生工作新政策,该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招生时间(2016年)
7月2日 全市初中、小学学区内学生和政策安排入学学生报名
7月3-5日 教育局审核,学校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7月6日 公布空余学额
7月6-7日 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8-9日 教育局审核
7月10-11日 学校对务工人员子女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7月12日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招生前,各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阵地,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任何学校未经市局批准,均不得在新闻媒体或公共场所发布招生广告。
(二)强化学籍管理和班额控制。各校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2〕163号)的规定,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得突破。
(三)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四)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学校要确保招生材料真实,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市局报告,不能自作主张随意解释。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给予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本文件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兰溪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金华兰溪市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金华兰溪市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浙江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金华兰溪市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金华兰溪市小学排名等信息。
标签:浙江小学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