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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州路桥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20

2016年台州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路桥区家长们关注的,从路桥区教育局获悉,2016台州路桥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路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一、招生依据

1.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53号);

2.路桥区教育局《关于实施201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路教教〔2014〕12号);

3.原招生文件。

二、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徐军礼

副组长:李文祥 孙小萍 梁茶斌 张秀娟

成 员:张素贞 於利敏 杨仁南 王秀琴 毛雪珍 吴凌晨 梁 琰

2.监督小组

教育局代表:洪新华 柯登地 徐同云

街道社区代表:翁文希 王萍萍 於婉玲 林新福 宋菊玲

工会代表:陈锦华 陈海霞

教师代表:郑国增 潘慧敏 郑灵亮

四、招生计划

1.班额:确保45人以内;

2.班级:9个班;

3.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以学籍管理能录入的为准(含超龄的)。

五、招生条件

1.学区内:按原文件、原规定、原操作办法执行,原有学区范围、单位不变,调整部分按路政办发[2012]62号、路教教〔2014〕12号文件执行。

(1)符合政府规定的适龄儿童(由政府提供名单);

(2)原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两证齐全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区级机关单位的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驻路部队的提供军官证、户口本、随军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3)学区内有户籍但在路桥区内无房产且常住在本学区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社区常住证明、路桥房管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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