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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丽水莲都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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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如父母亲系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其随归子女系具有外国国籍,根据《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精神(国人部发〔2007〕26号),经家长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其随归的外国籍子女可安排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

(5)适龄儿童入学时要到就读学校交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6)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2132905,2133481。

2.农村公办小学

(1)农村公办小学的新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农村公办小学负责(碧湖镇小学招生工作由碧湖镇人民政府与学校根据全区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工作)。适龄儿童入学时要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2)农村公办小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教育局核准后由学校安排就读。

四、招生要求

(一)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意见,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执行。

(二)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力,今年继续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三)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小学招生的有关政策、办法由区教育局、各学校在招生前通过宣传栏、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结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落实电子学籍管理制度。各学校在招生完成后,应及时将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五)招生工作中,如有违反招生纪律、收费政策,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转学工作

1.学生转入

申请转入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携带由转出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填写《莲都区城区学校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区教育局核准。经区教育局核准后由转入学校在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上做好学生转学登记、电子学籍档案迁移。

申请转入乡镇或民办学校的学生,携带由转出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经转入学校核准后在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上做好学生转学登记、电子学籍档案迁移。

2.学生转出

申请转出的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盖章,转出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莲都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丽水莲都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丽水莲都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浙江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丽水莲都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丽水莲都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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