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开始了,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带齐相关证照。
驻区各医疗机构: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6号)及哈尔滨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上午9时至3月30日晚24时。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注意香坊区卫生局网站通知。
(二)考试时间
7月1日至15日哈尔滨市考点完成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时间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间为准。9月17日、18日进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规定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黑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以及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卫生保健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医学类专业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四)申请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跨地市、县(区)分离的,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县(区)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当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六)考生按照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学籍表》的完整复印件(由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有条件的考生可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用于辨别学历真实性)。
(七)考生对提交报名的材料和《医师资格考试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因素造成的资格信息填报错误一律不予更改。
(八)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参考黑卫医发〔2008〕143号文件。
(九)2011年设朝医和傣医考试,请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
(十)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十一)已在网上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应条件,可由各考点的报名点,在现场进行确认,各考点应在考生报名信息内报考类别栏内,将报考信息选择修改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十二)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