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1-04-02 10:34:47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开始了,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带齐相关证照。.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试用医疗机构在我市者,均可在本考点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湖北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我省2006年级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的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我省自2011年起,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单独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报考人员应按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五)计算工作年限及试用期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8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一)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晚24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按要求报名、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双休日不休息,4月4、5日休息)为现场审核资格、缴费、确认报名信息、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三、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地点:

武汉医师协会(汉口新华路10号,协和医院门诊部对面)。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毕业的院校及所学专业均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医学教育有关信息的通知》(卫办医函[2008]179号)和湖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湖北省国家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可学校及专业目录》的通知(鄂卫发[2008]30号)进行认定);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还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或《毕业生登记(鉴定)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要提供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四)加盖试用机构公章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外省户口、外省学历持我市医疗机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发放证明单及医疗机构注册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七)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院聘用或试用的非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片3张;

(九)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高等医学学校专科学历,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2005年8月31日前中等医学专科学校毕业,2005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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