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26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8月2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8月28日
上午9:00—10:00《经济理论》
上午10:00—11:30《经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三、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