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1]4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8月2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0:00《经济理论》
上午10:00—11:30《经济实务》
考试分为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两个级别。考试内容为《经济理论与实务》,共设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实务》。《经济理论》为公共科目。《经济实务》设5个专业类别,第一类是“工商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邮电经济;第二类是“农业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农业经济;第三类是“金融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财税;第四类是“人力资源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经济;第五类是“建筑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结合本人的实际岗位,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经济理论》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实务》科目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答题时注意区分不同考试科目对应不同答题卡。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