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经济师考试报名办法

2011-06-15 19:03:01 来源:精品学习网 字体放大: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七、关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

(一)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今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作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今年的考试,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还出版了部分专业的考试辅导用书,供广大考生在报名时一并征订。

(二)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1版经济考试用书的防伪措施仍然采用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辩别正版书。

(三)四川省考试中心和四川人事考试网为我省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主渠道,不再指定其它经济考试用书供应渠道。广大考生应及时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所属网上征订系统征订经济考试用书,原则上为当月订书,次月中旬将书发至考生。网上征订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过时我省不再受理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个别考生如有需要,可通过部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零星售书服务(http://rsks。class。com。cn),考生自付邮寄和征订费用。

八、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今年继续在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各市(州)要认真总结历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川人发〔2003〕61号)的各项规定,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规范程序、规范运作、责任到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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