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2.4

2012-06-16 18:38:3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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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

 考点四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鼋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银行与存款人须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予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3.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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