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2.7

2012-06-16 18:41:04 字体放大:  

(四)信用卡

1.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1)信用卡的概念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营机构签发,可在约定银行或部门存取现金、购买商品及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可在同城和异地凭卡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和消费信用等。

(2)信用卡的种类

信用卡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其种类繁多,按账户及资金性质,可分为:需要“先存款、后消费”,允许小额透支功能的准贷记卡;具有贷款功能,可“先消费、后还款”的贷记卡。按发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卡、公司卡(含单位卡、商务卡)。按信用卡可使用范围可分为:地区卡、国际卡。按同一账户中持卡人主次分类:主卡和附卡。迄今为止,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分别先后向社会推出了“长城卡”、“牡丹卡”、“金穗卡”、“建设银行万事达卡、维萨卡”,一些地方银行也在各地发行了自己的信用卡。

2.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

(1)信用卡的申领

①单位卡。凡申领单位卡的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该单位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缴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以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②个人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卡。

(2)信用卡的销户

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持卡人办理销户时,如果账户内还有余额,属单位卡的,则应将该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持卡人透支之后,只有在还清透支本息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①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②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不更换新卡的;③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④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⑤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⑥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的;⑦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信用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五)汇兑

1.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又称“汇兑结算”,是指企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一般来说,信汇是以邮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而电汇则是以电报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后者的汇款速度比前者快捷,汇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2.办理汇兑的程序

(1)汇款人按要求签发汇兑凭证。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时,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

(2)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并进行认真审查。汇出银行审查汇兑凭证的内容有:汇兑凭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余额;汇款人的印鉴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

(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之后,应审查汇兑凭证上联行专用章与联行报单印章是否一致,无误后,根据收款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并办理付款手续。

3.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向汇出银行申请撤销的行为。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必须是该款项尚未从汇出银行汇出。(2)汇兑的退汇。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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