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税法一》冲刺习题及答案(4)

2011-04-27 15:42:20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7、18、19日举行,现在距离考试只有51 天,精品学习网注册税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们提供了“2011年注税《税法一》冲刺习题及答案”,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下面请看试题:

2011年注税《税法一》冲刺习题及答案(4)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答案] D

[解析] 我国制定税法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

3[答案] C

[解析] 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只有上升为法律,才会对纳税人和政府产生约束力,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法律上的税收公平则不但考虑经济后果,要另外考虑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纳税人既可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实体上的公平。

4[答案] D

[解析] 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实体法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对于以前的行为不能适用新的征税办法征税。

5[答案] A

[解析] 我国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6[答案] B

[解析] 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利率(P23)。

7[答案] D

[解析] 诚信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针对纳税人个体在适用税法时作出的解释,不是一般意义上普遍适用的法律解释。

8[答案] C

[解析]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是相对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即直接规定人们某种义务的法规。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道理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从定义推理,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法是以规定纳税义务为核心构建的;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

第二,权利义务对等,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但这是就法律主体的全部权利义务而言的,并不是说某一法律主体在每一具体法律、法规中的权利义务都是对等的,否则就没有授权性法规与义务性法规之分。

第三,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例如,纳税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依法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这些权利都是以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派生出来的。

9[答案] C

[解析] 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该商场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20×5700÷(1+17%)+16570÷(1+17%)]×17%=18971.71(元)

10[答案] B

[解析]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小型商贸企业,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 企业按此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所以C选项错误,详见教材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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