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10.4

2012-06-11 19:41:39 字体放大: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一、应税土地面积的审核要点(熟悉)

类型 计税依据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测定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申报的土地面积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2)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2011年单选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以( )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

A.实际占用

B.自用

C.经税务机关核定

D.拥有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二、减免税土地面积审核要点(熟悉)

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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