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月东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3

2011-06-17 09:32:22 字体放大:  

2011,6月东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3

【编者按】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将于6月17日开始举行,在此,精品学习网为考生提供了“2011,6月东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3”,答案在试题后面,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1)选项AB正确。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有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等性;第三,内容法定,当事人之间一般不能自行约定权利义务(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第四,行政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重合,即职权也是职责;第五,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2)选项C正确。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第一,客体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第二,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主体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第三,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属于司法监督);第四,当事人之间权利多具有非对等性。

(3)选项D错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在于:第一,行政主体的地位不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被监督地位。第二,行政主体的相对方不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方是监督主体。第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等,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行为。两者的联系在于: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第二,二者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第三,行政主体在这两种法律关系的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体现了行政法的平衡精神。

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既可以依申请作出,如城市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收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等;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认定等。

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有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主要体现在法律公开、资料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等方面。第二,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第三,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并有权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而且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对所发表的意见予以重视。第四,效率原则,它是行政程序在时间方面的又一表现,时效制度、简易程序、紧急处理程序、应急机制等都是效率原则的体现。选项A体现了行政程序法公开原则;选项BC是行政程序法公正原则的体现;选项D是行政程序法参与原则的体现。

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许可可以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五类。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力的许可,其功能在于控制危险;特许是行政机关依法向相对人转让某一种特定权力或者配置有限资源的许可,其功能在于配置有限资源;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其功能在于提高从业水平、技能,降低行业风险;核准是对某些事项或活动是否达到法定技术标准的核实准许,其功能在于控制该事项或者活动的风险;登记是对建立特定法律关系的确定,其功能在于证明或公示。本题中,选项A属于特许,选项B属于认可,选项C属于登记。

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比较。

(1)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的听证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主动举行,也可以由行政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行政处罚中,只能由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

(2)选项B正确。关于听证范围,行政许可包括:第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第二,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包括:第一,责令停产停业;第一,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第三,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3)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中提出听证申请的,分别在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和3日内提出。

(4)选项D正确。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当事人均有权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

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

(1)选项A错误,B正确。复议机关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才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选项A应属于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决定的情形。具体包括:第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第二,适用依据错误的;第三,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第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2)选项C错误。应属于依职权决定一并赔偿的情形。即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复议机关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3)选项D错误。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作出驳回决定。若当复议机关在尚未受理时,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才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消灭。民事权利的消灭是指民事权利与其主体相分离的情形。包括绝对消灭、相对消灭。绝对消灭,即权利不复存在。如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知识产权因保护期间届满而消灭,债权因全部清偿而消灭等。相对消灭,是指权利由前手转移于后手。如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交付而从卖方转移至买方。选项ACD均属权利的绝对消灭。选项B属于相对消灭。

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分类。

(1)选项A错误。依代理权限范围,代理可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的代理;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

(2)选项B错误。在共同代理中,若其中一人或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而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者承担民事责任;若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的损害由提出者承担。

(3)选项C正确。依代理人选任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是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因此属于本代理。

(4)选项D错误。依是否以代理人的名义,可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如信托行为等。

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特殊的诉讼时效。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当事人一直“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期间的计算。

(1)选项A正确。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1天”开始计算。

(2)选项B正确。期间的最后1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1天。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有变通的,以实际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1天。

(3)选项C错误。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前”、“届满”等都包括本数;而“不满”、“以外”则不包括本数。

(4)选项D正确。期间的最后1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1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分类。

(1)选项A错误,B正确。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登记。

(2)选项C错误。主物权,指不以其他权利为前提,能独立存在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和除地役权之外的用益物权。从物权,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从物权的存在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包括担保物权和地役权。

(3)选项D错误。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从权利消灭时,主权利并不消灭。

12.

【答案】D

【解析】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相分离单独转让,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1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位诉讼的提起及其效力。

(1)选项A错误。“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指甲公司没有对丙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

(2)选项B错误。代位诉讼中,债权人乙银行是原告,对次债务人丙公司(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甲公司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选项C正确。如果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银行的代位权成立,判决由次债务人丙公司直接向债权人乙银行履行清偿义务。

(4)选项D错误。乙银行胜诉,诉讼费应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并在实现的50万元债权中优先支付。则乙银行实际得到49万元的债务清偿,剩余的1万元债务仍需甲公司偿还,而乙银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1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适用条件是:(1)存在有效债权;(2)具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让与协议,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必须通知债务人。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协议;若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1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提存。提存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以消灭债的行为。

(1)选项A错误。提存的条件是:第一,须有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客观情况,如债权人迟延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等。第二,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便于保管的有体物。第三,须由清偿人提出提存。第四,须在履行地有关机关提存。

(2)选项BC正确。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

(3)选项D正确。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1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转租。(1)选项AD错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自然解除。(2)选项B正确。在转租关系中出租人(乙)与次承租人(丙)无合同关系。承租人(甲)可以从中赚取差价。(3)选项C错误。若丙损害租赁物,基于合同的相对性,首先由甲向乙赔偿,然后甲向丙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乙也可以基于所有人的地位向丙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或“物上请求权”。

1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货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1)选项ABC错误。赠与人的撤销权是:第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选项D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1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2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的追及效力。(1)在抵押物转让中,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2)抵押物的无偿转移,包括赠与、继承和遗赠,对抵押权不产生影响。即抵押权对抵押物的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追及效力。

2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人的权利和责任。

(1)选项AB正确,C错误。留置权人的权利有:第一,留置、占有权;第二,收取孳息权,即收取留置财产所生的孳息,以充抵债权;第三,求偿权,指留置标的物所支出必要费用的求偿权;第四,变价处分权、优先受偿权。

(2)选项D正确。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其受偿顺序是:留置权>登记抵押权>质权。

2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责任。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非过错方赔偿后,有向过错方追偿的权利。

23.

【答案】C

【解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属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2)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2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本题中,(1)选项A正确。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D错误。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6.

【答案】B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乙、丙、丁: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7.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选项A正确。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选项B正确。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设立主义,对特殊行业实行核准设立主义。

(3)选项C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采取发起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选项D正确。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是;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题中,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1)选项A错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2)选项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D错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3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提出破产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选项ABD正确。债务人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财产状况说明(包括企业的担保情况、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③债务清册;④债权清册;⑤财务会计报告;⑥职工安置预案;⑦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⑧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选项C错误。属于债权人提出申请应提交材料,包括:①申请书;②债权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的证明;③已经提出过清偿要求证明;④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停止支付是连续状态的证据(如合同、借据等)。

3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管理人制度。

(1)选项AD错误,B正确。能够担任管理人的有三类:第一,社会中介机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本地高级或中级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第二,个人,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第三,清算组。企业破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①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②审理国务院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③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④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2)选项C错误。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提出异议,是否调整,债权人会议无权决定。

3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③职工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④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⑤普通破产债权。本案中,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3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破产案件中裁定的上诉。在破产程序中,只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上诉,其余裁定均不得上诉,只能通过申诉或复议的方式救济。

3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减刑应当遵守的条件。对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3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将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危害后果的发生,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后者是指行为人预见到危害后果的发生,但因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2)本案中,身为矿长的王某已经得到安全员的报告,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却轻信能够避免,仍派人下井采矿,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3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一罪的类型。包括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处断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是指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包括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法定的一罪是指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某种特定理由,法律上将其规定为一罪的犯罪形态,如结合犯、惯犯。处断的一罪又称裁判的一罪,是指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处理时将其规定为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3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相关规定。

(1)选项A错误,B正确。一个窗口对外是指当行政许可由一个行政机关的多个内设机构办理时,该行政机关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当一个行政许可事项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实施时,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其他部门失去对该事项的行政许可权,若继续实施行政许可,则该行为无效。当一个行政许可事项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实施时,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各部门并未失去该事项的行政许可权,只是集中到一起办公而已。

(2)选项C错误。依法需先经下级机关审查再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机关审查提出意见后将全部材料直接转报上级机关,申请人不需再去上级机关申请,上级机关也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3)选项D错误。对于须经两级审查的行政许可,上级行政机关是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其作出的决定才是正式的决定。

38.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采用“先减后并”原则数罪并罚,7年减去5年再与8年并罚,应在8年以上10年以下确定应执行的刑罚。

39.

【答案】C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管辖权的转移及管辖权异议的有关规定。

(1)选项A错误,C正确。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给上级人民法院,或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本案应当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2)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3)选项D错误。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有三类: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法院对程序性事项应当采用“裁定”,而非“判决”。 若某甲对某县法院作出的裁定驳回管辖异议不服,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协议管辖。(1)选项A:当事人应当用书面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2)选项B:协议管辖只限于合同案件;(3)选项D:涉及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包括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案件,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联系的法院管辖,包括选择中国的法院或者外国的法院,但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时,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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