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证券法律制度

2011-02-10 14:00:26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精品学习网小编特为广大考生朋友搜集整理2011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证券法律制度的资料。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确定,2011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祝广大考生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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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的有关内容
(二)熟悉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了解证券的种类、证券法的法律渊源和适用对象
(四)了解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一、证券与证券市场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作成的一种书面凭证。
(一)证券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证券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和要素
二、证券法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中以及证券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证券法专指《证券法》,即证券法典。
(一)证券法的法律渊源
证券法的法律渊源,包括《证券法》统辖下,由一系列有关证券发行、交易和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渊源构成的三个层次的法律制度框架。
(二)证券法的适用对象
《证券法》原则上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各类证券品种。
三、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公司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四)证券服务机构
(五)证券业协会
(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