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第二十章 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考试大纲

2012-03-26 15:15:35 字体放大:  

第二十章 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事业单位特殊业务的核算

(二)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三)熟悉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一、预算会计的特征

1.预算会计体系构成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各级政府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连续、系统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等。

2.预算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预算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或者 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会计原则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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