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考试复习辅导9

2011-12-15 11:00:5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总结归纳2012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考试复习辅导,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

要点:(1)用地性质;

(2)用地位置;

(3)能否变更;

(4)批准单位;

(5)程序;

具体: 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时,为了合理使用城市土地,才能变更。

调整、变更是否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市政府批准,位于国家重点文保单位,经省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不得新征土地或利用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用地进行安置。

2、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4、公开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5、绿地(规划、小区、公园、现状、道路绿地)。

6、特殊用地不应改为居住、经营性项目用地。

7、小于4h㎡的仓储,不应改为居住用地。

8、工业区不宜插建居住,化工用地不宜改为居住用地。

程序: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成其是重要地段)。

2、向××发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4、××申请立项。

5、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6、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7、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审核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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