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砌体结构的施工技术

2012-03-22 15:33:3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4.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5.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6.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o弯钩。(2010案例3问题2)

7.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抗震多层砖房,应先绑扎钢筋,然后砌砖墙,最后浇筑混凝土。砖墙应砌成马牙槎,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超过300mm。

8.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宜大于4m。

(三)空心砖墙

1.空心砖墙砌筑不得留槎,中途停歇时,应将墙顶砌平。

2.空心砖墙中不得留置脚手眼,不得对空心砖及墙进行砍凿。

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小砌块砌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的2/3。

四、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

1.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90%,宽度宜为15mm;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宽度宜为20mm。

2.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不得使用于下列部位:

(1)建筑物室内地面标高以下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受干湿交替部位。

(3)受化学环境侵蚀(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3.加气混凝土墙上不得留设脚手眼。每一楼层内的砌块墙应连续砌完,不留接槎。如必须留槎时,应留斜槎。

更多内容进入:

精品学习网建筑考试频道 2012年建筑类在线模拟考试

<--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