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设备监理师辅导:措施费

2011-07-06 12:11:23 字体放大:  

(四)税金

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的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

对安装企业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3%,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依据税法的规定,以上三种税金的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X综合税率(%)

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其综合税率为:

税率(%)=1/(1-3%-3%×7%-3%×3%)-1≈3.41%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其综合税率为:

税率(%)=1/(1-3%-3%×5%-3%×3%)-1≈3.35%

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其综合税率为:

税率(%)=1/(1-3%-3%×1%-3%×3%)-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