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科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7日 |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
8:30-9:30 |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
10:30-12:00 |
|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
14:30-17:00 |
|
9月18日 |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
9:00-11:30 |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
14:30-17:00 |
五、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我考区考试办公室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5号土地整理中心大楼701室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邮编:530021。
联系人:林小钰、宁泉林、林泽虹
电 话:0771-5301291 传 真:0771-5301290
电 邮:58943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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