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2012-01-04 16:19:1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三、最低价中标法运用中必须把握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把好“前期”关。就是要提高设计的深度和精度,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写也必须细致周到。不难看出,在不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追加投资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不是施工图的质量和设计深度不够,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工程造价不断上升,结果往往是结算价高于中标价,使得最低价中标完全失去了初衷的意义。

其次,要做好招标评审工作,把好“评审”关。如果仅仅以报价高低来取舍,就不是真正的最低价中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作为业主、代

理和评标小组来说,要做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对最低报价进行分析等工作。如果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存在报价严重漏项或施工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时就应该将其否决,然后再以同样的方法审查次低标。经得起评审的最低标,才是最终的中标价。标书评审,包括商务

标和技术标评审两部分。对于实行最低价中标来说,商务标的评审尤为重要。评委必须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分析和评审。审查其单价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机械材料等方面报价有无明显

过低于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发布的市场价格,其他措施费中投标人部分也要认真加以审核,以判定其是否以低于成本报价。通过严格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人,才有实力和可能确保工程的最终成功。第三,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把好“监督”关。对整个工程的进

度、质量和成本进行实时、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符合要求。第四,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常见的有: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这时,招标人就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还应预留5%工程尾款作为保修金。

四、结论从理论分析到实际的应用,以及国内外成功使用的大量事例证明,最低价中标法是一种理论上最优,实际中可行的建筑工程招标方法,值得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但实际上,我国目前距离最低价中标法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很远。为此,要是加快建筑行业市场化

改革进程,建立工程担保体系,实行工程造价市场化,强制实行设计保险和设计赔偿制度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只有在这些政策和市场条件完全具备了,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行才能水到渠成,并能真正发挥其全部作用,不失初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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