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职 业 资 格考试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海关总署自1997年起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考察应试者的守法诚信程度,测评其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赋予考试合格者以从事报关工作的特定资格。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贸易迅猛发展。据海关统计,2001至2005年,我国进出口值平均年增长速度约为30%,2005年达1万4千多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位。
报关从业人员职业的发展,已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专业目录已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列入,学制3年,大 学 专 科 学 历。目前,国内设置此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已有50余所,招生、就业情况均良好。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报关这一门类的职业,工作内容和性质大致相同,但称谓有所不同。日本将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称为“通关士”;韩国称为“关税士”;欧美国家称为“报关代理人”(CUSTOMS BROKER)。我国港、澳、台地区将这一职业称为报关员。大多数国家(地区)对报关从业都有专门立法规定,一般采取资格考试的办法授予从业资格。国际报关协会同盟(IFCBA)是报关行业的全球性国际组织,亚洲、大洋洲报关协会同盟(FAOCBA)是报关行业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我国于2002年成立了全国性报关行业组织--中国报关协会,并于2004年成为IFCBA的常务理事,2006年成为FAOCBA的主席。
由于报关员职业在我国是发展中的新兴职业,与国际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将报关员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统一职业标准和规范,对于提高报关行业的整体素质,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促进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