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A【理由】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指的是受益人可以将约定的货物装上船的时间,也称最迟装运期。在FOB、CFR或CIF等常用贸易术语条件下,装运期和交货期(Time of delivery)含义基本相同,可以理解为装运=交货。结汇期一般可以指将外汇兑换成本币的时间,有效期则指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的期间,提单签发日通常为托运人将货物全部装船完毕后由船方签发提单的日期。
2.A【理由】托收付款方式分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前者又分为即期和远期付款交单。因托收为商业信用,所以不论是哪种付款交单方式,其交单条件均为进口商付款。选项B只适用于承兑交单,选项c适用于远期付款交单,但题干中没有提及“信托收据”,托收中的代收行只能按托收行的指示行事,无权自行处理有关单据,所以不正确。
3.C【理由】根据《ucP500》和具体业务实际,一份信用证必须规定有效期(到期日),未规定有效期的信用证无效,而未规定装运期或交单期的信用证有效,此时最迟装运期与有效期最后一天同日,而交单期在运输单据出单日起21天内,所以选项C正确。如果选项A、B当中没有“最迟”字样,也可以成为正确答案。
4.A【理由】根据《ucP500》第40条a款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支款及/或分批装运;第23条c款规定,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否则只要同一提单包括了海运全程运输,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d款规定,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对下列单据仍予以接受:i.对注明将发生转运者,只要提单上证实有关货物已由集装箱、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及/或ii.含有承运人声明保留转运权利条款者。
5.c【理由】CIF贸易术语的变形主要解决货物在目的港由谁承担卸货费用的问题。A (按班轮条件卸货)、B(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荷台达港卸到岸上)均由我方承担卸货费,D (脱钩交货)我方不负责货物脱离目的港船舶吊钩后的责任和费用,c(舱底交货)意味着也门的买方要上船提货,其应承担卸货费用。
6.D【理由】所谓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也称分期装运,指一票货物先后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判断标准为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时间(班次)的差异。另外,根据《ucP500》第40条b款规定,“运输单据上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A和B不是正确答案,选项C为一批装运,肯定没有违背信用证条款要求。
7.D【理由】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质检总局授权商务部下属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商品目录》所列纺织品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
8.D【理由】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9.C【理由】开证行根据信用证付款遵循的原则是“严格相符”,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应满足 “单单一致”和“单证一致”的要求,同时所提交的单据也应与《UCP600}等信用证惯例规定相符,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活动时是认单不认人,认单不管货,即使货物不符合规定,只要单据满足要求就付款。反之,货物完全符合要求,但单据存在问题,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10.C【理由】根据((ucvsoo))第43条和《uce600))第14条对交单期的有关规定,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的特定期限,受益人或其代表应在不迟于本惯例所指的发运日之后的21天内交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本题未规定交单期,船公司3月10日签发提单,之后的21天就是3月31日。选项A和B不是最迟交单期,选项D虽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但超过了惯例规定的有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