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我县继续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统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赣发[20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全省统一招聘计划
1、编内招聘计划
(1)农村小学教师178人,其中语文74人,数学60人,英语30人,音乐5人、体育5人、美术4人。
(2)平川中学高中教师5人,其中历史、地理、生物、数学、信息技术各1人。
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1)农村小学教师104人,其中品德4人,语文21人,数学19人,英语31人,科学5人,音乐9人,美术9人,体育6人。
(2)农村初中教师156人,其中思想品德(政治)5人,语文40人、数学32人,英语30人,历史4人、地理6人、物理11人、化学8人,生物4人、体育2人,音乐各5人,美术7人,信息技术2人。
上述招聘计划岗位设置见附表。
(二)县自主招聘计划
1、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6人,其中语文、学前教育(音乐方向)、数控技术、英语、模具设计与制造、会计各1人。
2、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编内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11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详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1)报考农村小学编内小学教师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下同);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1年能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具有兴国县户籍(户籍截至时间2011年4月30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系兴国县高、初中毕业生。
(2)报考平川中学编内高中教师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师范类历、应届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2011年能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专业对口的,优先按相应政策规定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2、报考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详见“江西教育网”、“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