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洛阳西工区区属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1-06-23 14:26:05 字体放大: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原办公大楼1楼大厅(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05号,中州中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南角)。
3、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须加盖河南省大分办毕业分配专用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超择业期毕业生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
(6)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
(7)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粘贴在《西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上)。
4、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西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推荐)一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并进行数码照相。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核减计划直至取消。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乡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通过报名人员,本人于2011年7月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3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其中,2008年在我区任村干部大学生中选聘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并承诺继续在我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照当次考试相应学科最高分计算。(《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人事局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从代课教师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洛组﹝2008﹞19号)。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5、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