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团场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7月11-12日。
体检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xjbtedu.cn)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和调剂
1.录取:7月13-14日,对于总成绩、体检达到规定标准者,用人单位进行择优录用。
2.调剂:7月15日上午,对于总成绩、体检达到规定标准者,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学段(也可由高学段到低学段,不可由低学段调整至高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于7月15日-7月17日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xjbtedu.cn)进行公示。
十、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7月17日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兵团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xjbtedu.cn)公布录用名单。录用人员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7月18日——7月31日。
岗前培训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兵团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xjbtedu.cn)另行通知。
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事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并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91-2650458
考务咨询电话:0991-8826297 888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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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