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题
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说课分值占60分,答辩分值占40分,总分满分为100分。
(一)说课命题范围(以原阳县现行中小学使用教材为准)
初中语文为语文出版社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
初中数学为华东师大出版社七年级下册第七、第八章
初中物理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第四、第五章
初中化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第四、第五单元
初中生物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
初中英语为湖南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下册Unit 5
初中信息技术为河南大学出版社与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八年级下册第二章
初中音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
初中美术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下册
小学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三年级下册Unit 1-- Unit 3
小学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六年级第六册实践部分(跑、跳跃、投掷)
小学音乐为湖南文艺出版社三年级下册
小学美术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二)答辩
答辩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六、考场
(一)考场布局。每个面试考场,配备一个候考室和一个准备室。其中面试考场内设置:评委席、考生席、监督员席、计时员席。
(二)考场设置要求。面试考场、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原则上相对集中,彼此间保持适当距离,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均有专门工作人员管理。考场所在房间实行封闭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面试考试。面试考场、候考室、准备室要进行通讯信号屏蔽。
(三)考务办公室设置综合组、负责面试期间的考务工作,处理其间发生的各种事宜。
(四)一切参与面试人员应分别佩带巡视证、评委证、工作人员证件。考场内一切所需物品应准备齐全。
七、评委和工作人员
(一)评委。每个考场5名评委,其中评委组长1名。
(二)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设联络员1名;监督员1名(由监察部门人员担任);计时员1名;计分员1名;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工作人员3名;试点保卫人员5名(由公安局干警担任)。
(三)综合组人员5名,其中3人负责汇总成绩,另外2人负责面试试题和结果的档案保密及保管。
(四)培训。面试前,召开评委和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学习面试方案和面试有关业务。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及有关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