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人员按所分学科到相应的候考室参加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未进入考试室前不得离开候考室,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抽签完毕,抽到第一位的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抽取说课题目,然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准备室进行15分钟的准备,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考试室面试,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说课题目。
(二)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进行说课,时间限定为10-13分钟,说课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限定为3-5分钟。第二名考生在第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抽取自己的说课和答辩题目到准备室进行答题准备。其余考生抽题和答题方式依此类推。
(三)每场考生面试完后,面试结果由评委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整理归档,与监督员一并送考务办公室交综合组专门人员统计成绩并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九、评分办法
每个考生退场后,由计分员将5名评委的打分表和监督员一起,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三名评委分数之和除以3,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7月10日上报市教育局。
十、督查巡视
面试期间,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领导将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和巡视,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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