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将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同时,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着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以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为引领,优先开发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解决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重点领域向一般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受益对象由特定人群向普通大众拓展,统筹推进各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完善结构、强化能力。适应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广大基层、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流动,不断完善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伦理以及应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管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四是党政主导、社会运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在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同时,加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建设,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行业自治组织,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