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05-16 14:51:20 字体放大:  

(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目标要求:坚持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逐步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主要举措:实施分类管理,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以及评价、鉴定办法。制定社会工作员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改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事管理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单位性质和岗位胜任力要求,分类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岗位评价指标体系。要在有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要积极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目标要求:坚持以用为本原则,着眼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需要,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培育服务载体为重点,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为保障,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措施。在城市社区要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力度,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实现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制定出台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意见,逐步建立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力度,改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环境。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党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领导,在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医院、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要根据需要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支持企业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职工服务。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要根据需要明确社会工作岗位。

研究制定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政策,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国家有关对口支援机制,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急需紧缺地区、部门和行业流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报考公职人员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优先录用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就业。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扶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研究制定吸引、留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口支持制度,大力推进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目标要求:以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的激励保障政策。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在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地位和待遇。

将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五、重点工程

(一)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切实改变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现状,每年培训10000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到2015年,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岗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系统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二)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国社会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三)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