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物流师考试统一鉴定工作安排

2011-07-15 14:58:52 字体放大:  

四、考务管理

(一)省统考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鉴定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全国统考报名点在省鉴定中心的统一管理指导下具体组织。

(二)各报名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报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劳鉴[2009]73号)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对报名当中出现的伪造证书,虚假填报等情况,省鉴定中心保留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各报名单位于考前30天上报开考申请表(见附件3)以及鉴定人员名册,经省鉴定中心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统考。

(四)各报名单位应于考前25天内通过省统考在线考务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并及时上交相关报名资料:①盖有报名单位公章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一式两份;②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张/人(必须贴考生照片,盖报名单位公章);③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张/人;④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张/人;⑤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见附表2);⑥贴有参加鉴定人员的制证相片粘贴表(见附件4)。报名机构必须用2008版考务管理软件或2008版录入器录入考生报名信

息,并收集考生电子相片,省统考准考证统一使用电子相片。如各报名单位上报内容不全或未经省鉴定中心同意延期上报,省鉴定中心概不受理该单位的报名申请。

(五)省鉴定中心实行报名缴费制度,各报名单位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交考试鉴定费,并在领取准考证同时出示缴费证明。

附件1.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2.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证明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申请

附件4.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制证相片粘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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