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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蚌埠中考招生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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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中考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估监控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保证我市2016年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16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玉泽、乌兰其其格

副组长:谢   影、李  凯、刘善训、王光辉、陈芳

成  员:郭  玲、郭卫华、武  栓、

段元丽、徐洪利、西宗雷、俞泽玲、李杰、马  萍、

罗时新、王克成、张从军、张海峰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区域中考工作。

(二)建立公示与备案制度

为保证中考工作的公正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政策加分等,均要提前在校内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诚信制度

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四)建立监督制度

市教育局全面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对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反映的有关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将认真调查,并予以明确答复。

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对中考工作中弄虚作假、缺乏诚信的单位、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或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中考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宣传机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有关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健康有序的舆论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中考工作秩序,提高透明度,确保在新课程理念下的中考工作稳步推进。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校的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班年级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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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蚌埠中考招生考试的相关安排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能助力广大蚌埠市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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