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qiyan
2016-07-01
根据《合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合肥庐江中考特长生招生计划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庐江县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基本条件
1.2016年庐江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82563600、82563539
四、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科技类
1.招生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新。
2.报名资格:凡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在初中阶段获由省、市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县级个人一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或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音乐、播音主持、美术。
2.报名资格: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
(2)初中阶段在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演讲比赛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原件)。
(3)初中阶段学校合唱团成员,可以报考音乐项目。
标签:合肥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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