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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六安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2016-07-07

2、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携带笔记本电脑、U盘和无线网卡参加录取。

3、县区及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食宿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区招生工作人员住宿费自理、招生学校工作人员食宿费自理。

4、普通高中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请各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到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时参加录取工作。

附件:

普通高中志愿征集工作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教〔2016〕23号)规定,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校区征集志愿;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征集志愿,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及缺额招生计划

7月26日零时,在六安教育网(www.lajy.net)公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校区录取结果。8月1日零时,公布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录取结果。同时公布各批次学校最低控制线、未完成计划学校缺额数、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等信息(考生可上网查询)。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不再征集志愿。

二、缺额学校进行志愿征集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校区,7月26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县区志愿填报点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8月1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县区志愿填报点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关于2016年六安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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