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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chenjp

2016-06-04

据芜湖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做好芜湖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招生政策及报考的时间的相关安排可参照下文获悉~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皖教办[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6〕2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16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6年我市中招工作总体目标: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3%以上,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强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坚持强化统筹管理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强化统筹管理,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实行“市县统一,以市为主;市县联动,统分结合;集中招生,分批录取”的组织形式;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招生工作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统分结合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四个五”工作运行机制

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完善“四个五”工作机制,即进一步完善“五个统一”: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考试政策、统一招生录取程序、统一录取时间及地点、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坚持实施“一次报名、一次考试、一张志愿表、一条龙录取、一份录取通知书”的“五个一工程”,统筹管理各类学校(含行业办学)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审核、投档、录检、监察、材料打印“五环运行”的录取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中考报名、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五号统一”管理,统筹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和高考报名管理。

三、积极推进改革,继续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政策

(一)坚持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根据皖教基〔2016〕25号文件要求,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达到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进行录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指标分解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促进作用,科学确定分解因素,制定具体分配办法。

实行过渡性措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二)进一步促进招生公平。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鼓励和支持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的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示范高中的办学积极性。继续试行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优秀初中毕业生直升高中和特长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普高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招生工作要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要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动普高多样化发展,加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相互渗透力度,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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