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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福建宁德中考政策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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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5

(五)录取总分

2012年中招录取时,以等级呈现的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成绩达到B以上等级的分别给予奖励分(A级每科奖励5分、B级每科奖励2分、C和D级不奖励;地理、生物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体育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

物理、化学学科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分数。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理、化换算分+等级奖励分+照顾分。

(六)考试、考查形式:

开卷笔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采用现场测试。

学校考查科目的具体时间、内容、形式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七)考试的组织: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都应参加。

地理、生物作为2013年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目前在校的初二学生都要参加考试。

由于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没有初二地理、生物成绩记录的2012年初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

2、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考试学校的设备设施条件,组织人员培训,制定考试日程表,并具体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1〕1号)规定执行。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的具体方案、试题和操作要求等按宁教中〔200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流动人口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就读一年以上(初三年级必须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地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属县(市、区)报考,并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当地一中除外)的招生录取。

4、全市统一考试的文考科目试卷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命制,实行统一的网上阅卷。除此之外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的组织等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考试的规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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