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广东中考 > 揭阳中考 > 揭阳中考招生

2014广东揭阳中考录取及录取照顾政策

编辑:

2014-05-26

(五)录取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可分别按下列加分标准加分:

1.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给予加30分;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给予加20分;

3.对考生家长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给予加3分。

对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实行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招生办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全部在所在学校公示,时间七天。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独生子女”和“纯 二女”的考生,同时在其所在村公示,时间七天。凡伪造证件虚报加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当年录取资格。加分对象经确认无误后,各县(市、区)招生办 应于5月15日前将加分考生特征通过市招生网上报,并将加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考生名册于5月20日前报送市招生办公室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时,只取最高一项分值。

相关推荐:

揭阳教育网: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2013年揭阳中考招生录取方法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