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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清远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sx_qiyan

2016-04-21

据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6年广东清远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该办法明确了清远中考的各项安排,大家可通过下文了解具体详情。

一、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九年级学业考试

(1)凡具有清远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2)在清远借读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我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学生可以报考。

(3)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必须具有广东省内完整两年初中学籍,并且具有我市应届九年级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和医疗)累计不少于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并且在中考报名截止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才可以在我市报考。

(4)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中考。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少年,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2.八年级学业考试

(1)具有我市八、九年级学籍的在校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3)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历届初中毕业生。

已参加我市201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 报考手续

我市应届八、九年级在校生在原就读学校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往届生需凭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后方能报考;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在校生学籍证明,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中考,借考需经借考地县(市、区)招考办审批(非广东户籍考生由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 报考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31日

(四) 报考流程

1.各县(市、区)招考办于3月15日前登陆清远市中考管理系统(HTTP://QYJYJ.EDUGD.CN/ZK/),做好所属各报名点考点信息设置工作(分年级设置),并打印出各报名点和考点信息文档,加盖公章后于3月16日前送市招考办。

2.市招考办根据各报名点的人数在中考管理系统中生成准考证号和密码,各报名点将准考证号和密码发给考生。

3.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清远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QYJYJ.EDUGD.CN/ZK/LOGIN.JSP)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录入的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因考生基本信息录入不全或错误而影响考试成绩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交费,报名点凭学生二代身份证获取考生信息并现场摄像,然后打印考生的正式报名表让考生签名确认。

5.九年级考生报考时,必须同时在中招平台上填报中考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特殊考生需选择免考、择考、缓考或参加理论考试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股审核后交同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入中招平台。另外,如需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学生也要一并填报选考科目。

(五)报考费用

根据清府办函〔2002〕60号和清市价〔2012〕231号文件精神,我市中考报考费的收取标准为:九年级80元/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共8科,10元/科);八年级20元/生(地理、生物共两科,1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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