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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湛江中考招生改革十大变化解读

编辑:sx_gaohm

2015-05-14

根据湛江教育局的相关政策,湛江中考招生发生了重大改革,精品学习网整理了湛江中考招生改革十大变化,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变化一:允许包括初中阶段中途转学考生在内的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或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

允许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并对应参加报考所在地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放宽了对初中阶段中途转学考生选择报考地的限制。但提醒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所在地,一是因为报考地选定后,意味着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考所在地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即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面向本区域招生的学校。目前,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有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二是《方案》规定,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学生、往届生和在县外、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

变化二:考试科目分值设置改革分两步实施:2015年体育成绩提高到70分,其他科目保持不变,总分提高到930分;从2016年起,重新调整各考试科目分值,总分930分。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按占中招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8%计算,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的要求,从2015年起将体育分值提高到70分,其他科目分值不变,总分930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规定,2015年我省中考体育考试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其一,必考科目有200米跑、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不限时间)三项,由各地级市从中选择一个科目作为必考科目;其二,选考科目由各地级市根据自身实际在《广东省中考体育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规定的15个项目中选定。去年上半年,我市传达了这一方向要求,但当时并未确定选择哪一科目。随后,市教育局经征求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的意见,综合考虑考试准备、考试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安全等因素,决定从省规定的必考科目中选定200米跑,在选考科目中选定投掷实心球共两科作为2015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我市必考科目之所以没有选择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100米游泳科目,主要考虑长跑、游泳考试安全风险更大、考试时间更长等因素。

为适应新一轮高考招生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2016年起,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变化三:“指标到校”的实施范围从县(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扩大到市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

为落实国家和省实行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分配机制(简称“指标到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我市从2012年开始在各县(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试行“指标到校”,指标生分配的比例2012年为30%、2013年为40%、2014年为50%,并在此后市每年的招生文件中提前告知从2015年开始市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到校”的政策导向,是要引导学生就近入学,避免盲目择校,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

2015年,我市实行的“指标到校”政策继续按50%的比例分配,实施的范围从县(市、区) 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扩大到市直5所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包括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两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岭南师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农垦实验中学3所省一级中学。其中: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分配,岭南师院附属中学的指标生面向除霞山区之外的县(市、区)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市实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雷州市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农垦实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农垦系统初中学校分配。至此,全市4所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7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全部实行指标生分配。

参加指标生分配的考生要满足如下条件:①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②符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条件;③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④填报指标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学生、往届生和在县外、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

变化四: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意见,完善特长生考试办法和录取程序。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意见,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特长生术科考试。特长生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省一级中学体育特长生不超过3%、艺术特长生不超过2%,面上中学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等由主管教育部门审定,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报主管教育部门审定;传统项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要优先安排满足传统项目;招生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招生计划与全市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实行不同的文化分数要求:一般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文化分数线要求达到招生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以上,对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分数要求的考生,按其术科成绩和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不参与划线,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终审。特长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须参加县(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属中学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特别提醒考生,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限报两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小项;如果考生违反规定报名参加同一批次超过两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同一所学校多个专业小项特长生考试的,均视为无效。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需同时填报普通生志愿和特长生志愿。

今后根据中考工作发展态势,将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变化五: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2012年,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发文,要求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并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2012年将择校生比例降为20%,2013年降为15%,2014年降为10%。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5号)“从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从2015年起,我市停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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